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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1-01-14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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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震慑效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近日,新昌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新昌县建设局房地产管理中心(原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原科长朱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朱光在担任新昌县建设局房地产管理中心(原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副科长、科长期间,先后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娱乐活动安排、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卡。此外,朱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10月,朱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退缴。

  2.新昌县七星街道坎头村原党支部书记赵清仁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时任新昌县七星街道坎头村党支部书记赵清仁,多次借考察之机公款旅游、违规吃喝。此外,赵清仁还存在违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问题。2020年10月,赵清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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