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规范化法治化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更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绍兴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0日)
陈 灿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绍兴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我市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推动绍兴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1月13日至15日,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1月19日,省纪委召开十四届五次全会。车俊同志到会并讲话,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清廉建设新成效保障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许罗德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0年工作的目标任务。市委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车俊同志讲话精神、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刚才,市委书记马卫光同志作了讲话,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清廉绍兴建设的重要一年。市委坚决有力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扎实推进清廉浙江在绍兴的生动实践,政治生态更加山清水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有力开展“四个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成绩。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实施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度为97.9%,位居全省前列。
(一)坚持全程全面高质量,主题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果。市纪委常委会自觉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高标准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立足先学先改,把主题教育与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坚持不懈抓学习,惩恶扬善敢亮剑,真诚坦荡促团结,精益求精高标准,做到步步深入、见行见效。坚持学习教育全覆盖,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5次,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21次,支部学习72次,开展“不忘初心、坚守信仰”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史讲座、初心之行、参观展览,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坚持调查研究全贯穿,结合深化“三服务”活动,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带头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56场次,访谈干部群众800余人次,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坚持检视问题全方位,共征集意见建议121条,查摆问题144个,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整改落实全链条,列出整改清单,压实整改责任,动真碰硬抓好整改落实,主题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政治纪律保障不断强化。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机制,坚定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督促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好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最多跑一次”改革、“两业经”“双城计”“活力城”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9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动态开展政治生态评估,完善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上虞区建立“双报告”“双检查”“双约谈”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机制。精准有力开展“一案双查”,全市共对40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处理45名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协助市委深化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回访检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市纪委市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0批901人。出台《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办法》,及时开展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大力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市县两级共为81名党员干部澄清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深化推进“三项改革”,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市县两级同步推进、一体落实,在全省较早完成改革任务。改革后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共设派驻机构91家,其中,市直派驻机构从34家减少到22家。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实行“一个部门”统管、“一个平台”交流、“一个标准”考核、“一个盘子”使用、“一个体系”培训,探索运用联动监督、廉情分析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派驻监督实效,市直派驻机构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44件,党纪政务处分43人,同比分别增长26.3%、19.4%。完成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1家市属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10家市属国有企业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深入推进市纪委市监委内设机构改革,增强监督检查力量,新设追逃追赃和申诉复查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成立纪检监察信息服务中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质效全面提升。创造性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量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定规范、建硬件、强软件、重实效”总体思路,坚持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标准化、协同化、信息化、网格化“四化并举”,信访联办、案件联查、问题联解、监督联动“四效共振”,把监察体制改革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使乡镇监察监督由原来伸出去的“一根手指”,变为有力握紧的“一只拳头”,得到中央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纪委、省委领导批示肯定,多家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重点报道。全市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处置问题线索3116件,同比增长136.1%,通过片区协作机制留置20人。
(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作风建设不断深化。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36条办法”,持续有力纠治“四风”,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问题,深化“1+X”专项督查,严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8起,处理21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40人,同比分别增长27.6%、37.6%、37.3%。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开展领导干部违规个人出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自查自纠,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积极推进“基层减负年”活动,认真查纠文山会海、基层“八多”等问题,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7起,处理130人,党纪政务处分52人,通报典型问题11起。诸暨市全力打好基层“八多”问题攻坚战得到省委领导肯定。推动建立标本兼治长效机制,制定出台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办公用房管理等9项制度规定。
(五)强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四个落实”,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高质量组织开展3轮巡察,巡察党组织28个,开展“以权揽储”、基层信访矛盾化解专项巡察,共发现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425个,移交问题线索54件。持续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市县两级共处理党员干部221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6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挽回经济损失7318.76万元。探索开展巡视带巡察上下联动试点,积极配合省委对越城区、嵊州市巡视,同步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开展“机动式”巡察。加强对区、县(市)巡察工作指导,深入推进村(居)巡察工作,共巡察村(居)663个,问责农村党员干部880人,有力推动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嵊州市创新“双联动两清单”模式,推动巡察向村(居)延伸全覆盖。
(六)狠抓专项治理,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始终保持久久为功的工作定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坚持喊打结合、打挖联动、打建并举,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移送、案件通报、会商研判、同步介入、提级管辖等机制,部署开展攻坚行动,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92起,处理24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7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查实率位居全省前列。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处理8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6人。加强基层涉纪信访化解,加大重信重访治理力度,开展“三多”信访件清淤专项行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5167件次,同比下降11.5%,去省赴京访批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2.9%、39.3%。越城区运用复查复核、集体评估、公开听证等方式,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
(七)一体推进“三不”,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严格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5593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229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89.7%。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减存量、遏增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82件,其中县处级16人;党纪政务处分1588人;采取留置措施71人,同比增长61.4%;移送司法机关79人。严肃查处了绍兴市商务局原副局长秦国金、诸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先苗、新昌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伯元等一批大案要案。开展人防系统腐败专项治理,起底梳理问题线索23条,办结21条。扎实做好追逃防逃追赃工作,严格落实专案专办,成功追回外逃人员2名;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姚锦旗案件追赃、起诉、审判工作;强化防逃管控,加强出国(境)证照管理,柯桥区将村(居)两委干部纳入因私出国(境)证照统一管理,实现监察对象出国(境)证照管理全覆盖。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注重发挥案件查办综合效果,开展警示教育月“十个一”活动,全市10万余名党员干部赴各类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1.8万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4800人次观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超过100万人次参加廉政法规知识“微考学”,102名市管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测试。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共有43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进一步打响“清白泉”清廉文化品牌,梳廉脉、编廉文、演廉戏、铺廉路、建廉馆“五廉并举”,举办“清白泉”清廉主题系列活动,建成绍兴清廉馆、清廉图书馆。新昌县深入挖掘清官文化和家规家训,打造“天姥清风之旅”。
(八)注重能力素养,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深入开展“践初心、铸铁军、当表率”教育实践活动,着眼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高标准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全员轮训,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专题培训,累计培训干部2935人次。组织开展“锻钢铸魂大比武”活动,举行集中考试5次,促进业务知识与履职能力“双提升”。注重选人用人,打通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双向交流通道,加强干部轮岗交流、上挂下派,大力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深化“五张清单一张网”,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规范各项制度执行,严防“灯下黑”。建立特约监察员队伍,拓展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健全干部关心关爱机制,增强队伍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同时充满必胜的信心!这份信心,源于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坚强有力的领导,源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勠力同心的工作,源于各级各部门的齐心协力、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纪委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有的地方和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有待进一步压实,“四责协同”联动效应发挥不够充分,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四个监督”全覆盖还不能真正做到贯通衔接、同向发力;顶风违纪仍时有发生,“四风”反弹回潮风险依然存在;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把握“三个效果统一”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纪检监察工作走上高质量发展轨道,呈现高质量发展效果。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总结提出了“五个坚持”“三个一以贯之”的经验体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结合浙江实际,鲜明提出了“五个始终”。我们要紧密结合绍兴实际,在实践中牢牢把握、贯彻落实,坚决做到“六个必须”。
(一)必须强化政治建设。纪检监察机关作为重要政治机关,必须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两个维护”,这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和灵魂。要推动“两个维护”具体化,始终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定不移地落实到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每一项工作,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行动有力。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牢牢抓住“两个维护”这个根本,才能更好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
(二)必须把握稳中求进。稳中求进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要主动适应“时”与“势”的变化,精准把握“稳”和“进”的关系,时刻体现在政治监督、正风反腐、体制改革等工作的方方面面。“稳”就是要坚持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继承和弘扬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正确工作方法,把握好力度和节奏。“进”就是不停步、不懈怠,找准工作着力点,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上不断突破,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三)必须聚焦一体推进。一体推进是全面从严治党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重要原则和方法论,也是提升综合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通过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一体推进“四责协同”、一体推进“四个全覆盖”监督,使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相互贯通、协同共进、同频共振,以踏石留印的劲头,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必须深化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纪检监察领域的改革创新,核心就是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大力弘扬“胆剑精神”,创造性开展工作,推进各项工作走在前列。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定扛起监督这个第一职责,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五)必须坚持规范法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是我们工作的重要指引。要聚力规范化,一体推进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四个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要聚力法治化,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做到纪法双施双守。
(六)必须做到全面过硬。高素质队伍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和保证。要把坚定“四个意识”、做好“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内化为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自觉,外化为勇于担当尽责的行动自觉。要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学习能力。要在自我监督上严之又严,在自我约束上紧之又紧,在公私分明、守规守纪守法上作示范、当表率,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202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一体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三转”,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持续深化清廉绍兴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更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政治监督,更高站位践行“两个维护”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牢牢把握“两个维护”首要任务,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在我市一贯到底、落地见效。各地各部门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绍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自查自纠,确保每条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动态评估和研判工作,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建立评估结果运用机制。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督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发挥上下联动作用,督促持续落实主题教育有关专项整治任务,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全力护航中心大局。紧扣发展高质量现代产业、打造高能级现代城市、重塑高品位城市文化、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优化高标准自然生态、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强化监督保障,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督促推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政策举措贯彻落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净化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办法》,督促健全“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正确处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探索建立行贿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治理力度,推动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持续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市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全面深化清廉绍兴建设,着力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和清廉企业建设。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层层传导压力,保持常抓态势,推进主体责任在基层严格落实,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
(二)坚持执纪为民,更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东西部扶贫协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部署开展“惩治基层腐败、推动基层治理”专项行动,深化民生资金、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对顽瘴痼疾坚决清理、露头就打。继续保持“打伞破网”高压态势,坚持基调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确保不漏网一人、不错打一个。在深化治标的同时抓好治本工作,不断健全“打伞破网”长效机制。深入整治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持续推进“三清”行动,防止初信初访转变为重信重访,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围绕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创造性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构建更为紧密高效的“四级联动”机制,常态化运用片区协作机制、监督信息平台,注重发挥兼职纪委委员、监察信息员作用,扎紧乡村监察监督的“篱笆”,打造基层公权力的“监督墙”、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挡风墙”。充分发挥村(居)基层党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推动完善村(居)务监督工作规程,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工程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增强基层治理效能。
(三)保持工作定力,更深层次推进作风建设
持续有力纠治“四风”。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突出重点、狠抓节点、锲而不舍、不断深化,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深化“1+X”专项督查,加大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查处力度,组织开展会所中的歪风“回头看”,严肃查处隐形变异问题,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起,深化治理“调门高落实少”、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严防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等新的形式主义问题产生,持续巩固“基层减负年”成效。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党委主抓、纪委统筹协调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纠治“四风”主体责任。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制度空白和短板,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有关职能部门补充细化、修订完善。规范礼品礼金处置,完善廉政账户管理,建立实施实名上交廉政账户并向组织登记报告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让顶风违纪行为无处藏身。用好中央纪委新改版的党风政风监督统计系统,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推动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文件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容错纠错工作。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让其既体会纪律威严,又感受到组织温暖。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查处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良好氛围。
(四)持续深化改革,更高水平健全监督体系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进一步细化请示报告规定,增强报告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提前谋划县级纪委监委班子换届。坚持和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及时全面报送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情况。深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进一步完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政务处分、监察建议等方面制度,规范监察业务运行流程,加强对监察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依法规范行使。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大力推进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聚焦“定位准、方向明、路子清、措施实、效果好”,围绕“三突出两注重一加强”,创新运用片区协作等载体,增强派驻监督实效和力度。深入推进“六个一体化”,全面落实“三为主一报告”要求,健全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工作制度,把日常工作质效纳入考核。巩固深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作用发挥。
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健全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监督”全覆盖网络,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领推动作用,建立信息共享、联动办案、成果运用机制,做到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高标准建设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加快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打造集信息查询、数据分析、综合管理为一体的智慧平台,提高运用大数据实施精准监督的能力。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权力配置情况的监督,推动构建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运行机制。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做到同向发力。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认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重大政治意义,更加精准把握运用好这一有力武器,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坚持重日常、抓经常、促“常”“长”,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察整改等形式,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提高谈话函询质量,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增强工作严肃性和实效性。综合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坚决不放松第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深化标本兼治,更实举措一体推进“三不”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坚决查处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持续深化“天网行动”,强化个案攻坚,开展清零行动;牢固树立“防住一个等于追回一个”理念,落实防逃主体责任,加强出国(境)证照统一管理。强化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意识,正确处理程序与效率的关系,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信息技术保障、申诉复查等工作。
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立制,深入分析典型个案、共性岗位、重点领域以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等情况,查找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约束和制度执行,推动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执法司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利用好典型案例和忏悔录,推动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持续发挥震慑、感召作用。配合党委加强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深化清廉文化建设,深入挖掘绍兴深厚的廉洁文化基因,丰富拓展“五廉并举”路径载体,办好“清白泉”杯全国清廉诗文大赛、创造性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纪检监察全覆盖专题研讨会等系列清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绍兴清廉馆、清廉图书馆作用,深化家规家训家风建设,用清廉文化教育人、引导人、涵养人。
(六)围绕“三个聚焦”,更高标准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全面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发现并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安排,高质量提前完成八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区、县(市)委巡察覆盖率达80%以上。持续深化村(居)巡察工作,力争村(居)巡察覆盖率70%以上。结合“扫黑除恶”治本年要求开展提级巡察,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脱贫攻坚、民生实事项目等专项巡察,全力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注重上下联动和方式创新。紧扣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要求,创新联动方式和途径,深化提级、交叉巡察,增强联动监督效果。全力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督促越城区、嵊州市等地高质量落实巡视整改,针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督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对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加强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与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协同并进,构建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巡察工作操作规程、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巡察整改工作会商办法等制度,完善巡察反馈、移交和回访检查机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机制,提升巡察工作针对性、有效性。积极构建全市巡察工作网络平台,推广运用巡视巡察数据管理系统,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提高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区、县(市)巡察工作指导督导,深化巡察机构队伍建设,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夯实基础。
(七)加强队伍建设,更严要求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政治引领。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年、“践初心、铸铁军、当表率”活动提升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肃年活动,在严纪律、守规矩、强素质、树形象上下功夫,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市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维护制度权威、执行制度规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委员要以身作则,做讲政治、顾大局的表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掌握斗争规律,真正练就敢于担当的铁肩膀,一身正气的硬脊梁,大气融通的宽胸怀,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深化落实全员培训要求,加大纪法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力度,不断放大培训效应,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养成专业作风。设立纪检监察大讲堂,提高“周一夜学”质效,开展业务大比武活动,建立导师帮带制度,营造机关“书香”氛围,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探索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退”的选人用人机制,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谈心谈话、定期走访,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注重挖掘树立身边先进典型,形成标杆引领、争先创优的良好导向。
严格监督管理。牢牢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塑造精干高效有水平、公平正义有温情、文明规矩有素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积极推进委机关规范化建设,完善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厘清职责职权,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制度执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始终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严肃处理纪律松弛的纪检监察干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坚决惩处,决不护短遮丑,持续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