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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做透“第一种形态”文章 压紧压实日常监督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20-05-12 信息来源: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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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市纪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这一有力武器,压紧压实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去年以来,该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5份、监督检查情况反馈12份、《纪检监察提醒》11期、廉政短信88条,督促指导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8人(次),其中诫勉谈话14人,批评教育20人,通报批评2人,谈话提醒21人(次),书面检查1人。问责学校党委1所,有力推动了主体责任更深、更实、更靠前的落实。

通过立项监督,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主体意识。一是告知“我要监督”。年初把市教育局党委、市直学校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情况列入2019年度立项监督内容,全程督促市直教育系统真用。二是指导“怎么运用”。年中整理常用党内法规中第一种形态的各种处理方式,通过《纪检监察提醒》发送到各综合监督单位及下属单位,发送相关文书模板,指导各级党组织会用。三是检查“用得怎么样”。每季对市教育局的运用情况进行了解比对,年底对各校运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逐一听取学校党委(纪委)、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具体事例,查阅集体研究、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督促学校党委(纪委)规范用。四是提出“要怎么加强”。向市教育局党委反馈检查情况,指出问题不足,提出意见建议。

通过双向联动,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协同意识。一是源头把控。加强与各综合监督单位的沟通,及时了解各综合监督单位自行发现或收到的问题线索,按问题轻重精准定责、提出建议、跟踪落实,按要求移交科级干部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组办理,从源头上把控处置关,防止线索流失或运用过于宽松随意。二是坚持“零容忍”。深挖立项监督、审查调查中的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一律调查清楚,对涉及到的人一律按规定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如今年立项监督中以第一种形态处理13人,2件案件审查中以第一种形态处理16人。三是问题移交。将纪检监察组立项监督、日常监督、线索初核、审查调查等途径发现需要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的人和事,均由纪检监察组提出建议,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通报,由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完善制度、反馈结果。

通过定期会商,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常态意识。一是每季分析政治生态建设情况。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每季度对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进行分析自评,纪检监察组予以点评、提出建议,每季度汇总评估,自评与汇总评估的情况及时报告市纪委。二是每年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每年年底,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分管领导汇报一年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纪检监察组根据平时了解的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三是随时发声纠正偏差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苗头通过个别交流、会议通报、信息提醒、发送建议书等形式,及时发声、及时“亮牌”,让大家“监督有感”、自觉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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