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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纪委绍兴市监委关于2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2-03 信息来源:市纪委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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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冲锋在前,全力以赴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但也有个别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不担当、不作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负面影响。进一步强化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问题通报如下

越城区北海街道镜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章庆履职不力造成重点感染人员漏管、失管问题。121日下午,北海街道办事处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后,章庆对上级部署不重视,未及时对三类重点人员开展上门或电话摸排并采取防控措施,导致1名武汉返绍重点感染人员失管、漏管,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存在履职不力问题。22日,章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虞区长塘镇何家溇村党总支书记何志丙等2人履职不到位问题。127日晚上,长塘镇检查发现何家溇村对疫情防控不够重视,看管人员在对居家观察对象湖北返虞人员何某看管时有脱岗现象,未有效落实责任。128日,何家溇村党总支书记何志丙、村委主任何关全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将从全面部署、全体动员的紧急性应对阶段,转入到步步深入、层层递进、分类指导的常态化防控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扛起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措施。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特殊时期的特殊使命,切实当先锋、作表率,以铁一般的担当、铁一般的纪律做好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一线提升斗争本领,树立良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畅通举报渠道,优先处置涉及疫情防控的问题线索,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硬仗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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