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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0-10-09 信息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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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嵊州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建设局原市政设施管理处副主任兼市恒信市政建设养护有限公司总经理汪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春节前的一天,汪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两条,共计价值人民币1200元。2020年8月,汪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缴。

  2.剡湖街道东浦社区原党委书记兼东浦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郦冬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8月,郦冬顺个人决定组织东浦社区和东浦股份经济合作社8名工作人员去北戴河、承德旅游,相关费用共计3万余元,均在东浦社区报销。郦冬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郦冬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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