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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扎实推进清廉交通建设

发布日期:2020-10-23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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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道路运输局稽查大队沈鄂标、张松平利用职务之便,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有期徒刑3年5个月……”日前,嵊州市清廉交通建设暨党风廉政强基行动动员大会上,市纪委市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李一平为交通系统200余名干部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

  今年以来,嵊州市纪委市监委从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入手,督促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局党委靶向施治,狠抓清廉交通建设。专门组织系统内200多名党员干部,开展履职约谈、“四风问题”自查自纠、清廉宣讲和警示教育等“十个一”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瞄准2018和2019年违纪违法人员中,企业临聘人员占比大这一风险点,纪检监察组督促局党委平稳清退一批临聘人员,大大优化系统人员配置,聚焦沈鄂标一案暴露出的问题,局法制科联合纪检监察组不定期抽查执法队案件办理情况,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有效防范执法风险。2020年1至9月,市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为“0”。

  以问题导向撬动干部作风之变,以制度保障让交通系统“再出发”。10月10日下午,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局党委,实地检查各下属单位9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下发9月《督查通报》单。此外,为贯彻落实中央建设交通强国重大战略决策和浙江省加快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努力当好“重要窗口”建设的“先行官”要求,交通运输局建立了各单位月度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和工程建设进度公示制度,把各科室、下属单位、工程指挥部月度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干部晋升、晋级挂钩。

  此外,紧盯交通工程项目资金流动量大,流程环节复杂等特点,纪检监察组定期实地踏勘,对检查中发现的廉政风险、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对有关施工、监理企业、中介机构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及时约谈,并与对其的诚信考评挂钩。

  在风清气正的氛围熏陶下,干部内生的“勤廉”动力被激活。今年以来,系统内共有18名中层以上干部积极向上对接140余次,争取资源支持;杭绍台高速嵊州段提前3月通车;由交通运输局主导的甬金铁路嵊州段10亿元专项债发行、全省首创的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大中修(EPC)工程同时荣获市级“奔跑奖”……

  “下一步,将紧盯交通系统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扎紧招投标、项目审批、验收评估等各环节的制度笼子。”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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