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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监察委员会聘任21名特约监察员

发布日期:2019-07-03 信息来源:市纪委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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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日下午,市监察委员会召开特约监察员聘请会,21名各界代表被聘请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2年3月止。“多个身份,多份责任!”接过崭新的聘书,市政协常委、农工党绍兴市委会副主委洪安龙表示,特约监察员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期待与重托,他将不负众望、不辱使命,着力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和宣传员。

 何为特约监察员?根据《绍兴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特约监察员是市监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各界人士。

 此次入选的21名特约监察员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是经层层推荐、优中选优产生。他们中既有人大代表,也有政协委员;既有党内同志,也有党外人士;既有专家学者,也有媒体、企业工作者;既有领导干部,也有基层一线代表,基本覆盖了社会各界的方方面面,能够从第三方视角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作出新的解读。

 首届特约监察员上岗后,将履行相应的职责。据悉,特约监察员将围绕规范权力行使,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围绕推进主责主业,以高水平的咨询建议为市纪委市监委决策提供参考;围绕反映社情民意,收集民意、传递民声、夯实正风反腐群众基础;围绕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运用自身影响力,主动向身边人,向所在地方、单位和行业,正确解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广泛介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等。

 市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正风反腐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务实举措。希望各位特约监察员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知重负重、善为敢为。市监委机关各部门要把特约监察员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整体部署,明确工作载体、工作平台和方法路径,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尽责创造条件。

 附:绍兴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绍兴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和《绍兴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为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监察权正确规范行使,绍兴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马洪明、王佳(女)、王洁(女)、方丹红(女)、冯坚、许晓平、吴勤波、何龙、张尚明、张惠民、陈国芬(女)、陈爱霖、邵铭、邵德夫、罗新阳、赵坚、洪安龙、倪婷(女)、诸妙茵(女)、屠剑虹(女)、喻文莉(女)为绍兴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2年3月底止。

                                                      绍兴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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