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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扎篱笆”“拴保险” 确保公款姓“公”

发布日期:2019-04-03 信息来源:新昌县纪委监委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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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这笔公款定期存款是通过招投标程序还是集体决策方式存放的?”近日,绍兴市新昌县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是对相关单位政策执行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

 一直以来,公款存放都是各家银行争抢的香饽饽,但容易产生利益输送现象,甚至滋生贪腐。近年来,新昌县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制定出台《新昌县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新昌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及《新昌县规范公款存放管理领导小组议事规则》,通过设置高标准的准入门槛,实行公款存放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议事决策,从源头上确保公款存放合规、公正、安全。

新昌县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建立公款存放台账档案

 “竞标评分严格按照规定,择优确定中标银行。”新昌县财政局预算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评分指标包括各竞标银行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和对地方贡献度等方面指标,完全靠竞标银行的业绩、服务、信贷和纳税等“软实力”说话。为确保规范化履行合同,竞标过程中还有一道“保险栓”。要求投标银行提交廉政承诺书,承诺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不向负责资金存放的公职人员输送利益,为公款存放工作筑牢廉政“防护墙”。截至目前已签订承诺书33份。

 对成为各家银行“公关”对象的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擦亮“探头”作用,强化贴身监督。“从拟定招标方案开始到签订协议每一个环节,纪检监察组实时参与监督,掌握动态,不断加强对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的督促指导。”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盛况表示。

 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公款存放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全县已实施公款竞争性存放29次,涉及金额124.21亿元,其中县级财政性资金开展9次,涉及资金109.55亿元。“建立健全公款存放制度机制,通过流程控制和制度控制,强化各环节监督检查,确保公款姓‘公’。”新昌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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