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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绍兴市纪委市监委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06 信息来源:市纪委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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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市纪委市监委拟招聘劳务派遣执法辅助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因岗位需要和保密要求,报名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纪守法。

2、无违法乱纪行为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111日以后出生),具有绍兴市户籍,性别不限,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爱岗敬业,能适应夜间上岗,工作需要二十四小时班。

5、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及具有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

5、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非法信访等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11615日;

2报名方式:填写《绍兴市纪委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一、《绍兴市纪委公开招聘考察对象近亲属关系表》(附件二)发至报名邮箱:sxlzjyzx@163.com,咨询电话:0575-89118206

3、资格审查报名后,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2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用工单位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择优录用。

1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相关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通过或公示前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招聘各环节公示信息登陆绍兴廉政网http://sxlz.sx.gov.cn)进行查询

4、聘用及待遇

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录用人员与绍兴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届满,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表现及岗位匹配度经考核能胜任岗位的薪酬按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年薪6万左右,含五险一金);不能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工资待遇按照市人社部门相关文件执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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