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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8-09-28 信息来源:越城区纪委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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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作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越城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东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祖安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5年至2017年,王祖安在担任东浦镇副镇长分管拆迁安置工作期间,先后在春节、端午等节日8次收受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所送的购物卡,合计价值人民币16000元。2017年12月25日,王祖安将违纪款缴入绍兴廉政581账户。2018年8月21日,王祖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府山街道党政办原负责人朱春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卡礼品问题。2015年底,朱春敏在浦口派出所工作期间,违反规定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消费卡和礼品。此外,朱春敏还存在其他违反纪律问题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2018年9月,朱春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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