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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召开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发布日期:2018-12-07 信息来源:市纪委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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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市纪委召开全市加强基层公权力监督、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贯彻落实任振鹤书记在宁海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部署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全面共建清廉等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欣参加会议并讲话,柯桥区委书记沈志江致辞。

会议指出,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加强基层公权力监督、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清廉绍兴建设的具体举措,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枫桥经验”55周年纪念大会为契机,切实推动“枫桥经验”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扎实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会议强调,各区、县(市)纪委监委要以现场会为契机,在加强基层公权力监督、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上精准发力、持续用力,突出统一标准,在规范化上下功夫,做到制度、履职和机构人员“三个规范”;突出协作联动,在协同化上下功夫,统筹用好委机关、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派驻机构等工作力量;突出平台建设在信息化上下功夫,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不断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突出网格管理,在网格化上下功夫,进一步前移监督关口,提升监督实效;突出能力提升,严格纪律要求,在专业化上下功夫,全面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

会议要求,各区、县(市)纪委监委要主动作为、强化统筹、整合资源,层层传导抓责任、严督实查抓落实、示范引领抓宣传,迅速形成建设合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传达了省纪委《关于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履行职责 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提供纪律保障的通知》。

与会人员还实地考察了柯桥区柯岩街道、安昌街道大山西村和诸暨市枫桥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和清廉村居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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