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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正风肃纪 确保风清气正 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8-12-27 信息来源:市纪委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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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绍兴市水文站站长丁飞跃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9月至11月,丁飞跃擅自决定购买香烟等,合计价值13500元,用于日常公务接待。2018年11月,丁飞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祖安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5年春节至2017年端午,王祖安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合计价值16000元。2018年8月,王祖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柯桥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原副大队长丁国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丁国江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礼卡、礼品,合计价值约10300元。此外,丁国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7年5月,丁国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城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陈清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5年至2016年,陈清理在负责滨海新城职工居住区一期(东区)项目工程建设现场监管工作期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18年11月,陈清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诸暨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原所长李金昌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7月至11月,时任诸暨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李金昌、时任副所长金航标、时任副所长兼会计魏燕霞(非中共党员),以“汽油费”名义违规向所内8名职工发放共计72000元的津补贴。2018年8月,李金昌、金航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魏燕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钟永善违规收受礼卡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每年春节期间,钟永善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合计价值21000元。此外,钟永善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8年9月,钟永善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新昌县澄潭镇人大副主席王利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时任澄潭镇副镇长王利强同意以购买办公用品为名,虚开收款收据、套取现金7000元,给本人及农经站、农办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贴。2017年10月,王利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节假日节点变为作风建设的“加油站”和“增压器”,对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严明廉洁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决防止享乐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关于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的要求,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检查、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等多种方式,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既要带头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相关办法,发挥“头雁效应”,又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建立健全节假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紧盯节假日期间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浙江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以严肃的问责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权威性、严肃性,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助力党的作风全面好转。各区、县(市)纪委在节假日期间,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持续传导压力、释放信号,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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