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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8-12-14 信息来源:市纪委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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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时任所长李金昌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7月至11月,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时任所长李金昌、时任副所长金航标、时任副所长兼会计魏燕霞(非中共党员),以“汽油费”名义违规向所内8名职工发放每人9000元的津补贴。2018年7月27日,市纪委分别给予李金昌同志、金航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市监委给予魏燕霞政务警告处分。

  2、大唐镇开元社区党总支书记陈孝均等人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7年期间,大唐镇开元社区党总支书记陈孝均、村委陈楷、原村委陈小明、原村委陈其,分别以管理费、通讯费等名义违规从诸暨市大唐集贸有限公司(系开元社区大唐庵自然村集体所有)领取职务补贴72000元、58600元、51015元、51015元。2018年10月15日,中共大唐镇党委分别对陈孝均、陈楷、陈小明予以立案审查,市委两新工委对陈其(党组织关系在两新工委)予以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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