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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8-12-14 信息来源:市纪委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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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绍兴市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柯桥分公司福全广电站原党支部书记、站长戴文荣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戴文荣利用职务便利,临时出借广电站仓库给他人用于堆放铝合金材料,并收受借用人的香烟四条。2018年8月,戴文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曾因违纪受到党纪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2、绍兴柯桥恒通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董卫江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中午,董卫江去饭店就餐,饮用黄酒。2018年8月,董卫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钱清供销合作社原主任、区华清公司原总经理周建华违规发放补贴、公款购买烟酒保健品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间,周建华违反规定发放春节、端午、中秋节过节费、夏季防暑物品折现等员工福利28300元。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间,周建华违反规定购买烟酒、保健品等共计价值30449.8元,用于公务招待等。2018年12月,周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齐贤供销合作社原主任胡民江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等问题。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间,胡民江违反规定购买香烟、酒等共计价值16200元,用于公务招待等。2018年12月,胡民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平水镇红墙下村党总支委员、文书徐雅园等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经过集体讨论,由徐雅园通过伪造误工工资清单的方式,向一名村干部发放车贴共计2.7万元,向村两委会成员发放通讯补贴共计18000元,徐雅园分得4000元。2018年12月,徐雅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其他相关人员因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另案处理。

  6、王坛镇南岸村原党总支书记冯永兴等人违规发放补贴、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7年初,冯永兴等以集体讨论的名义,通过伪造误工工资清单,违规向冯建军、冯建寅二人发放车贴13000元,违规向冯永兴、冯建军、冯建寅、金金娟及冯玉芳等发放环境卫生监督费等补贴77100元,违规报销聚餐费用6050元,违规报销购买香烟费用1950元。2018年12月,冯永兴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冯建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冯建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金金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冯玉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均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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