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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委通报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8-12-14 信息来源:市纪委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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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影响基层政治生态,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必须严肃处理。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警示,日前,绍兴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7起典型案例。

  1、绍兴市口腔医院正畸科原医生徐春华贪污等问题。2012年至2018年5月,徐春华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绍兴市口腔医院钱款216.88万元。此外,徐春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9月,徐春华受到政务开除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越城区东浦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党员帮扶教育支部原书记张羽醉驾问题。2017年6月2日,张羽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系醉驾,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7月14日,越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2018年1月,张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柯桥区钱清镇岭湖村原党总支书记李文潮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005年至2014年,李文潮将村集体电表移装或接入其个人企业职工宿舍,由村集体承担其个人实际使用的村集体名下电表产生的电费共计16.67万元。此外,李文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8年8月,李文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上虞区驿亭镇新驿亭村原党总支书记李奇峰参与串标问题。2017年3月至4月,在上虞区美丽乡村升级版百官至驿亭线建设的有关工程招标中,李奇峰伙同他人进行串标、介绍他人参与串标,从中非法获利13万元。2018年2月,李奇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诸暨市浣东街道高湖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副董事长余国卫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6年,余国卫利用协助浣东街道办事处从事高湖村土地征收工作便利,明知朋友余某某户承包的11.25亩水塘是鱼塘,仍签字同意以蚌塘的标准补偿,造成集体经济损失16875元。此外,余国卫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0月,余国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嵊州市甘霖镇石坪村原出纳吴林汉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4年期间,吴林汉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收入不入账、隐匿收入的手段,将该村集体收取的某安置小区购房款与甘霖镇财政拨付给该村的卫生服务站建造补助款共计39.92万元占为己有。2018年3月,吴林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新昌县回山镇红联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永贤虚报冒领集体资金等问题。2004年,回山镇红联村西塘自然村五叉路口至丁某家门口道路硬化工程完工后,王永贤未及时组织验收,并于2011年12月结算工程款时假冒他人签名多结算工程款7147.99元。此外,王永贤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6月,王永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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