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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而不息严纠“四风”
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7-07-20 信息来源:市纪委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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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勇立潮头创新业 争创一流当标杆”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市落地生根,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近日,绍兴市纪委通报了全市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上虞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杜光潮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出资安排的旅游、违规收受购物卡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杜光潮利用职务便利,在环保监管、执法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和所送的财物,合计价值54764元。此外,杜光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杜光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共青团诸暨市委机关原支部委员会委员、青少年宫原主任冯可羽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4年至2016年,冯可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中秋、春节期间多次收受青少年宫装修工程施工方所送加油卡,合计价值1.6万元。冯可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嵊州市文联原党组书记、原主席钱子浪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08年3月至2014年1月,钱子浪在负责嵊州市文联全面工作期间,违规发给全体工作人员节日费、补贴、奖励费等,共计金额258580元,其中钱子浪个人实得53822元。钱子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坚持好做法,亮出新招数,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纠正“四风”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早抓小,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充分发挥"1+X"专项督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管理职能,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对“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的,既处理当事人,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倒逼责任落实,激发担当精神,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持续向好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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