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打出组合拳促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信息来源:诸暨市纪委 日期:2015-08-11 浏览次数: 字号:[ ]

  今年来,诸暨市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悟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工作机制,狠抓责任链条,强化问责追究,打出落实主体责任组合拳,确保各级党组织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一是厘清责任,种好主体“责任田”。制定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确责任内涵、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厘清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以及党委其他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内容,做到责任具体化、条目化,简单易懂,便于操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市委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责任镇乡(街道)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责任镇乡(街道)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内容以条目形式分别落实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机制,拧紧制度“螺丝钉”。健全报告制度,出台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市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于次年1月,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委及市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落实评议制度,每年第一季度由市纪委召开党委主体责任汇报会,组织委局班子成员、市纪委委员逐个当面听取各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部分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逐一进行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责令汇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均要书面上报市纪委。今年3月,全市共分三批听取27个镇乡(街道)、6个市级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提出意见建议162条。

  三是严格奖惩,舞动考核“指挥棒”。完善镇乡(街道)、市级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列为年度考核倒扣分项目和否决事项的重要内容;配套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镇乡(街道)、市级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别细化为7大类27小项和7大类30小项,每年底由市领导带队开展检查考核,对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受到党内撤职或行政撤职以上处分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制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建筑扬尘、交通拥堵、食品安全、医保卡使用、有偿家教、医疗服务、驾校培训、中介诚信、集镇管理、金融服务、串标围标、非法转包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群众满意度低于80%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比如在去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共对14个单位进行了“一票否决”,并对100个单位进行了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扣分。

  四是强化追究,敲响问责“警示钟”。探索实施《诸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追责情形划分为集体责任5条、主要领导责任11条、分管领导责任7条、监督责任9条、个人责任6条;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导致该单位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如今年上半年,诸暨市财税局、粮食局、民政局等3家单位的党组织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做出了书面检查。到目前,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全市共下发问责通报8期,通报批评党委(党组)20个,问责干部28人,其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8人,党委“一把手”3人。(中共诸暨市纪委 王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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