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担当 落实主体责任——访上虞区委书记孙云耀

信息来源:绍兴日报 日期:2015-05-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记者 钟兰花 实习生 金琳

  上虞区委书记孙云耀认为,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干成事是政绩,带好队伍不出事也是政绩”的理念,始终不渝地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记者: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上虞区委是怎样坚持齐抓共管,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的?

  孙云耀:我们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形成责任链条,将主体责任细化、硬化、具体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隙的主体责任体系。2014年区委常委会先后7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积极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回归主业,整合优化纪委内设机构,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51个精简为13个。

  记者:在干部廉洁教育方面,上虞区委是怎样结合地区实际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责任的?

  孙云耀:我们树立严管厚爱的理念,坚持关口前移,加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力度,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注重将干部的廉政操守与“崇孝守信、务实创新”的新时期上虞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部在推动“四个上虞”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价值。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打造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打造“有激情、敢担责、重实干、守纪律”的干部队伍。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促进干部依法用权、规范用权。

  记者: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惩防并举。在这方面上虞区有哪些好的做法?

    孙云耀:我们创新开展了“履职联审”、“双查双保”等重点工作,实现了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面上监督向重点监督转变,提高了监督工作的威慑力和实效性,得到了中纪委、审计署和省长李强的肯定。强化执行力建设,对区委区政府十方面重点工作实行一季一督查、半年一通报,有效推动工作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要求,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之以恒地抓作风建设。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小毛病变成大问题,2014年对12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6名领导干部实施诫勉谈话,达到了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效果。以零容忍惩治腐败,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纪案件,2014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21件,查处区管领导干部5人。《绍兴日报》2015年1月23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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