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主体责任意识 促进集团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绍兴廉政网 日期:2015-05-18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旅游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沈安龙

  市旅游集团主要承担着绍兴市区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景点管理和部分社会公益事业职责。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旅游发展环境,2014年,集团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一、转变观念,发挥总揽全局的核心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一手抓,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身先士卒,以上带下。党委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在分管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继续强化责任担当,建好责任链条,与直属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把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干部的年终考核体系中。

  二、加强教育,营造清正廉洁的浓厚氛围。一是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培训等平台,以知促行,增强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二是充分发挥集团平台和资源优势,抓好特色展览,推出《党风楷模周恩来》图片展。三是上好特殊党课,邀请原中央警卫局副局长高振普将军作关于周恩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专题党课,以周恩来的高风亮节引导集团弘扬风清气正的风尚。

  三、聚焦“四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减少评比达标、迎来送往等活动,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办法,全面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压缩“三公”经费,及时关停私人会所出租场所3处,整改转型3处。全年会议同比下降21%,文件发放下降46%,清理办公用房220平方米,三公经费下降39.24%。

  四、知人善任,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为确保“选对人、用好人”,集团党委牢固树立干部选拔程序规范意识,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把干部动议关、组织考察关和讨论决定关。始终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研究、任前公示、任前谈话等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履行的程序,切实做到干部选拔有方案,干部考察能客观,干部任命保规范,从而进一步增强了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五、民主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建立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月度台账制度,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透明化。重视源头治理,物业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建账、统计对账、成本核算、收入上缴、审计监督等工作要求,调整考核奖惩政策,加强物业廉洁从业管理。深化内审工作,全年内审基建项目30个,送审价563.62万元,核减101.97万元,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届期责任制审核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全面增强约束力。

    六、大力支持,保障纪检组织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三转”,给予纪检监察工作充分的信任。在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上给予可行的查办建议,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的培训教育,经常听取纪委书记和监察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重大和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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