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信息来源:绍兴廉政网 日期:2015-05-18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文广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志强

  厘清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和关键。要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落到实处,关键要做到以下三点。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要做到守土有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政治责任、担当精神的集中体现。党组织的书记不是荣誉,是职务、更是责任担当,对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思想自觉、行动有力。我们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始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自己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特别是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不当甩手掌柜,同时要不断增强工作本领,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敢抓敢管,而且能善抓善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在行动,要健全制度机制。“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探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的途径方法。要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担职、谁负责的责任体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要探索创新落实主体责任的方法手段,打破传统思维和工作定势,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权力运行制约、教育管理监督、检查考核问责等机制,创设工作载体,推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要注重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履行、工作的落实,推动实现“以制度管钱、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要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健全改进作风的常态化制度。要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他们有地位、能作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在引领,要坚持以上率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是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党委书记,不仅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坚持以实际行动贯彻执行“四个亲自”的要求,避免“只挂帅不出征”,更要做好同级其他班子成员和下一级的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工作,全面营造履行主体责任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领党委班子成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加强廉洁自律,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实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此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守住勤政廉洁底线,绝不触摸党纪国法的高压线。最近,局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局党委自身建设的意见》,在党风廉政建设上鲜明提出,凡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做到的,党委班子成员首先要做到,凡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不做的,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不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